參與專業課程培訓學員們,皆有四大機制保障,安心學習、永續成長
回訓機制
- 參與CIP課程中,出席率必須達課程時數9成以上,並於課程結業取得APDD頒發證書,將啟動5年回訓機制。
- CIP課程回訓名額,將在開課後於群組內公告,開放起7天內申請登記,如協會確認申請後,因個人因素取消2次者,將視同放棄5年回訓機制。
- 限制單堂課程回訓,如併行A、B課程,A課程5年回訓機制結束,無法使用B課程身分參加A課程回訓,或是其他跨領域課程。
- 回訓不須負擔課堂費用,但課程之中有使用製作產品(包含製作調油、香水、手工皂、酊劑…等等相關消耗品) ,需另酌收材料費,將依照課程內容酌收,材料金額由老師告知。
- 特殊課程國際CIP生命天賦靈數證照班,為終身學習,不受5年為限。
補課機制
- 開課後未致電與聯絡協辦人員於本協會請假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課。
- 每期課程僅限請假一次可保留補課一堂,其餘請假不予補課。
- 病假(含女性生理假)需出示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- 出國須附上出國證明,保有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- 本協會為團體上課,因私人因素未能到課不予補課。
保留機制
- 請假於期限內聯絡協辦人員辦理,個人因素於有開課班級辦理延期者。
- 主動請假後,原班別未開班也無法辦理退費,保留最長三個月(辦理課程當日開始計算),超過保留時間未辦理復課,視同已復課;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- 請假課程者,補課採登記制度,以本協會開班,視課程人數釋出名額。
- 報名後因受傷、疾病、調職等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發票、證明文件辦理退費手續。
- 享團體報名優待費用之學員,除因病無法上課(醫院相關證明),經報名後一概不予以辦理退費。
退費機制
- 於開課日三十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。
- 於開課日前三十日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
- 於實際開課日起至第十日前,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。
-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第十日起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六十。
- 學生於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以上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二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四十。
- 學生於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二分之一以上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常見問題
Q:何時可以收到繳費單據?
A:繳費後,即開立繳費發票(收據),並於上課當天報到時將發票(收據)交予學員確認;若需提前於開課前取得發票,須特別告知。
Q:課程結束何時頒發協會研習證書?
A:視課程考試時間為主,確認考試通過,將由協會通知同一時間,領取研習證書。
Q:申請國際CIP證照等待時間?
A:國際CIP證照需統一海外製作審核,不含驗關時間,需等待半年-1年時間。
注意事項
-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
- 所有學員須遵守協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
-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中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協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協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
- 本協會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
- 本協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
- 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協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
- 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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